郊區人大常委會調研區法院環資類刑事案件集中管轄工作
近日,郊區人大常委會監司工委組織赴區法院調研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集中管轄工作。部分區人大代表及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自規分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調研。
會上,區法院詳細介紹了2023年以來全市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在郊區法院集中管轄基本模式、案件審理、基本做法、審判隊伍建設及遇到的問題等情況。
與會人員圍繞協調推進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協調聯絡、信息共享、機制建設等方面進行了深入交流研討,并對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審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調研組肯定了區法院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集中管轄一年以來的工作成效,認為區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主動擔當、積極作為、亮點突出。調研組要求:郊區法院要進一步探索案件的集中管轄模式,抓好審判團隊專業化建設,完善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集中審判機制;要進一步強化聯動協作,加強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機關在案件線索發現、移送、信息共享以及生態修復等方面的溝通銜接,形成環境資源矛盾糾紛多元共治格局;要進一步加大對環境資源保護宣傳力度,拓寬環境資源普法宣傳模式,宣傳更多環境資源典型案例,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和環保意識。
區法院表示,在區人大常委會有力監督和上級法院正確指導下,將全面梳理、認真總結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集中管轄的經驗做法,積極配合支持區人大常委會審議該項工作開展情況報告。一是學深悟透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環境資源審判職責,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資源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積極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二是挖掘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特點,加強與環境資源司法、行政部門協調聯動,積極尋求條線業務指導,凝聚生態環境保護強大合力;三是強化宣傳,通過以案釋法、環資審判警示教育等方式,延伸環資審判的廣度和深度,激發群眾保護生態環境的內生動力,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